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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考全科”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免一科”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二、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二级注册计量师

6月23日0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6月23日14:00~16:30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一级注册计量师

6月23日0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6月23日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6月24日0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下简称“网报平台”)。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老考生”是指成功报考过2017年度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最后一次报考须在湖北省内)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他视为“新考生”。

“异地考生”是指2017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区参加过一、二注册计量师考试的老考生。

(一)新考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根据所选审核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级别

审核点

审核部门

一、二级注册
计量师

省直审核点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

市州审核点

当地质监或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

一级注册计量师免1

省直审核点

1.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

2.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大楼附楼二楼)

市州审核点

当地质监或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

   (二)老考生

老考生在“网报平台”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写报名信息,不需资格审核,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即可。

(三)异地考生

异地考生需要在所选报考地区的审核点重新按新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3.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

4.缴费后报考人员其他有关个人信息的更正,需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四、身份证使用的有关问题

1.如果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户口簿、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为什么?

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户口簿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工作证、驾驶执照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一、难度大;只有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既载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又内设芯片并加密,易于鉴别。因此,为了给全体考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防止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考场规则》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将身份证作为允许考生进入考场的唯一身份证明予以明确,并在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和考点现场公告栏都作公示。

3.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不能。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若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应当及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作答方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一)主观题

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客观题

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答题方式

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六、成绩管理

参加一、二级注册计量师的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把有关违纪情况通报考生单位,如果违纪考生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

七、考试大纲、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7—87136570、18627794661

联 系 人:胡伟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0号

邮    编:430071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址:www.hbzljd.gov.cn

八、考试收费标准及发票

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2个科目70元/人·科,《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75元/人·科;二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68元/人·科。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6月26日-12月22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地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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